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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60023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7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30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许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参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置地有限公司对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置地有限公司对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公告》。
  2、《关于公司转让云南城投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转让云南城投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转让云南城投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3、《关于公司转让昆明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昆明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转让昆明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许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刘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马宁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石渝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徐永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贺建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李延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简历详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5、《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0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三)
  三、会议决定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转让云南城投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转让昆明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7日
  附件一:简历
  许雷先生简历
  许雷,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湖南省岳阳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省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城投华商之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猛先生简历
  刘猛,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云南东川人,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共党员,经济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云南建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建工集团总经理助理、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城投环湖东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马宁辉先生简历
  马宁辉,男,回族,1970年9月出生,云南玉溪人,本科双学位,毕业于北京清华大学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昆明滇池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石渝平女士简历
  石渝平,女,汉族,1975年5月出生,重庆市人,本科学历,毕业于云南财贸学院投资经济系投资经济管理专业,中共党员,金融经济师,1998年8月参加工作,。
  曾在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部工作;现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云南城投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云南城投华商之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徐永光先生简历
  徐永光,男,1949年3月出生,法学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中共党员,于1968年3月-1971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
  曾任:浙江温州邮电局任科长,团中央组织部干事、副处长、处长、副部长、部长,团中央事业开发委员会副主任,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2005年兼任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贺建亚先生简历
  贺建亚,男,1965年10月生,陕西省人,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工程、通信工程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工商管理专业,工程师,1990年参加工作。
  曾任: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延喜先生简历
  李延喜,男,1970年1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科技情报、管理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后、1992年参加工作。
  曾任: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所长,财务处挂职副处长,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院院长,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提名贺建亚、徐永光、李延喜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徐永光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经济法硕士学位资格;被提名人贺建亚具备较丰富的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资格;被提名人李延喜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5日于昆明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徐永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经济法硕士学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永光
  2010年11月13日于北京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贺建亚,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建亚
  2010年11月13日于深圳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延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延喜
  2010年11月13日于大连
  附件三:独立董事就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换届选举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以下意见:
  1、经审阅许雷先生、刘猛先生、马宁辉先生、石渝平女士、徐永光先生(独立董事)、贺建亚先生(独立董事)、李延喜先生(独立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免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贺建亚徐永光李延喜
  2010年12月3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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