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12日向全体董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齐苗苗同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王国盛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齐苗苗同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6日 附: 齐苗苗同志简历 齐苗苗,女,198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2007年12月-2009年12月,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际合作中心项目官员; 2010年3月至今,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10年5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