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7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向光大银行海口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海口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