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偿还收购北票保国铁矿股权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公司以资产评估值作价收购了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月31日,资产评估值为201,869.63万元,其中60%收购价是以公司向凌钢集团定向发行股票方式支付,其余40%将通过市场融资以现金方式支付。2008年11月25日,保国铁矿股权全部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向凌钢集团定向发行128,171,200股股份,发行价为9.45元,12月9日,完成相关股份登记事宜。 由于股票市场从2007年三季度以来持续大幅下跌,公司未能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实施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剩余的40%股权收购款80748万元。根据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详见2008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第五条第2(2)项约定:若凌钢股份第二次非公开发行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或发行实施后所获得的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金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足以根据本协议上述第五条第2(1)款的约定向凌钢集团支付其余40%的股权资产收购对价,则凌钢股份承诺将在保国铁矿股权过户后两年内(24个月),运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部分收购对价及相应利息,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010年10月15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了凌钢集团股权收购款107,478,511.75元, 利息221,943.13元。 此前,公司曾在2009年度偿还股权收购款5亿元;2010年4月7日、8月4日,公司又分别偿还1亿元股权收购款。 至此,按照合同约定,公司所欠凌钢集团807,478,511.75元股权收购款及其相应利息47,897,791.64 元已全部偿还完毕。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