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制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