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向TDI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简称:TDI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从2010年5月26日起三年内,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可向TDI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贷款担保。 截至目前累计为其担保金额:32,5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与TDI公司将修订原反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被担保方(TDI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抵押方式向担保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TDI公司用作抵押的财产为TDI生产装置固定设备,其净值合计人民币3.9亿元。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2,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向TDI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签订反担保协议的议案》,后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连续为TDI公司提供短期贷款担保,并将该反担保协议延期至今。现TDI公司为降低贷款风险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申请我公司为其提供部分中长期贷款担保,因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TDI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权限即将到期,根据TDI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从2010年5月26日起三年内,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可向TDI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贷款担保。 为此,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与TDI公司须修订原反担保协议,将原协议中规定的只为TDI公司短期贷款提供保证进行修订,不再限制其贷款担保期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简称TDI公司)1996年10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61,500万元,注册地为沧州市郊区达子店,法定代表人:赵桂春,主营业务:精制甲苯二异氰酸酯。本公司持有被担保人--TDI公司51.43%的股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如下: 表2: 资产状况: 万元 科目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11736.33 103229.56 负债总额 44814.59 34658.61 净资产 66921.74 68570.95 盈利状况: 万元 科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64208.64 90287.71 营业利润 -1348.3 12143.55 净利润 -970.12 9123.43 TDI公司股本结构为:本公司占51.43%、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24.89%、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占21.93%、沧州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占0.22%、沧州市建设投资公司占1.53%。本公司拥有绝对控股地位。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5.92%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从2010年5月26日起三年内,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可向TDI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贷款担保。 为此,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与TDI公司将修订原反担保协议,将原协议中规定的只为TDI公司短期贷款提供保证进行修订,不再限制其贷款担保期限。 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被担保方(TDI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抵押方式向担保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TDI公司用作抵押的财产为TDI生产装置固定设备,其净值合计人民币3.9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TDI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需向银行贷款,请求本公司作其还款保证人。本公司根据TDI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为其提供贷款担保,同时采取等额反担保防范风险措施。 TDI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异氰酸酯行业的主要生产厂家。公司看好TDI产品的行业前景,认为TDI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是暂时的,相信在近几年内TDI公司经营形势将持续好转,从而提高债务偿还能力,本公司也将从中受益。 本公司采取反担保防范风险措施,要求TDI公司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生产装置固定设备)抵押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一旦出现TDI公司无法偿还贷款资金而由本公司代为偿还时,则TDI公司被抵押的自有财产将以作价出售等方式,偿还对本公司的欠款。因此,该反担保协议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32,500万元,均为本公司向TDI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