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已公告。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名,持股总数 172,300,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方辉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2,300,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2,300,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72,300,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同意172,300,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75,008,985.72元,实现净利润(母公司的净利润)-229,189,042.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3,924,114.7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735,072.70元。 2009年由于受金融危机及产业过剩的影响,公司亏损较大,现金流受到较大影响,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结合公司2010年度经营规划及资金的需求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09年度利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72,300,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同青岛开发投资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172,300,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172,300,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凯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天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罗方辉先生、邢建坪先生、李丰坤先生、祝正雨先生、刘天利先生、罗书凯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23,899,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172,300,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票样和整个统计过程由吴绍进、罗书凯和沙正川三名代表现场监督,结果准确。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洪晓明女士代表公司四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对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会大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的房立棠律师、郭恩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关于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