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公司股权质押解除的情况 今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化工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昌九化工集团已于2010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0股股权质押的解除手续。 二、本次公司股权质押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劵质押登记证明》,昌九化工集团于2010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8,800,000股股权质押的手续。 三、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报告日,昌九化工集团持有本公司97,6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45%;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3%。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