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8日发出,会议资料于201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大会于2010年9月3上午在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二十八楼)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97,6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5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肖建国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其中补选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周应华先生,宋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补选周应华先生,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周应华:同意97,622,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宋建平:同意97,622,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是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近三年本公司与关联方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 2009 2008 2007 销售水、电、汽 3,720,749.64 2,058,717.95 2,367,078.47 销售甲醇 6,779,749.80 79,508,000.00 122,232,000.00 甲醇槽车租金 800,000.00 800,000.00 800,000.00 火车年检修费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提供工程劳务 10,000,000.00 接受工程劳务 7,115,058.46 合计 11,500,499.44 99,681,776.41 125,599,078.47 以上关联交易本公司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2010年6月30日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欠本公司关联交易款34,709,819.85元。 因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经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协商,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愿意承担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所欠本公司关联交易款34,709,819.85元,并同意从本公司所欠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中扣除,三方将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2,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由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指派蔡云飞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表决结果是出席会议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