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0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其中关于以定期存款方式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存放募集资金金额有误,应更正为"以定期存款方式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存放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存期为三个月(2010.11.08-2011.02.08)。"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