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二十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12日分别以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0-37号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