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南国际俱乐部三楼第三会议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0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4日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蓝水园24号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4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8、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市铭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的评估报告书的议案》 2、《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市铭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转让 给公司控股股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5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蓝水园24号楼公司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宁 联系电话:022-88388166 传 真:022-88388021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225 投票简称:松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需要表决的议案一。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市铭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的评估报告书的议案 1.00 1股 2股 3股 2 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市铭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的议案 2.00 1股 2股 3股 3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的议案 3.00 1股 2股 3股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他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市铭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的评估报告书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市铭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 托 人 签 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