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已经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0年8月17日、18日、1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截止到公告日,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信息,且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发生或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