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6月24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集团")通知,商业集团将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 117,6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5%)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股权质押期限自 2010 年 6 月 25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