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9:30 时在山东省济南市银座泉城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68529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8.46%。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9050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二、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9050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批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9050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批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于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09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9050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五、批准《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9050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六、批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支付其2009年度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2010年度审计费用将授权董事会参照其业务量确定金额,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9050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七、批准《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9050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八、批准《关于公司2010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及项目公司)借款最高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其中向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向金融机构借款最高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借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上述借款事项,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借款事项有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600794900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449560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同时,会议还听取《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齐姣、刘亚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