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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60021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19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 年4 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280,000 万元,扣除承销佣金4,200万元,实际收到人民币275,800万元,已于2008 年4月25日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 年4月25 日对此出具了(2008)汇所验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63,727.95万元,当前余额为11,686.7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经2008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开设了三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龙口市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公司于2008年8月14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
    截至2010年06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 行 账 号 金 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1606036019200016460 432.9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 37001666881050148702 11,253.7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进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5,414.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97.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3,727.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52万吨铝合金锭熔铸生产线    100,922.37  100,922.37    12,265.78  100,489.38    99.57       否
    年产10万吨新型铝合金材料生产线    127,480.00  122,894.73    3,731.83  111,640.94   90.84        否
    补充流动资金 51,597.63 51,597.63 0.00 51,597.63 100.00 否
    合计 - 280,000.00 275,414.73     15,997.61  263,727.9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第二条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经公司2008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08年8月8日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522,601,421.03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此次置换出具了报告,认为此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经公司200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偿还截至2008年11月20日之前期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48,420,966.24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此次偿还出具了报告,认为此次偿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
    (3)经公司2010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偿还2009年度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款共计116,364,802.91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此次偿还出具了报告,认为此次偿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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