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26日以传真、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8月3日在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招待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王清海先生委托董事周子敬先生、董事于九洲先生和龚天林先生委托董事刘宗山先生、独立董事王福川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陈贵春女士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子敬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采购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技术设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生产的4台套∮1600×1400辊压机系统及相关服务、技术文件、备件、安装工具,合同总价为2580.98万元(不含税)。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于九洲先生和龚天林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之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