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产质量,公司正筹划相关资产置换事项。鉴于该事项正处于商谈、论证阶段,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0年11月4日起停牌,并最迟于2010年11月11日(星期四)公告相关信息并申请股票复牌。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