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5日上午9:30在扬州市广源丁山大酒店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金长山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已于2010 年7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5,50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7.0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原平山厂区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99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冯辕律师、朱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