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和否决议案。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7 月26 日下午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0 年7 月26 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即2010年7 月26 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成都市中新街49 号锦贸大厦16 楼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0 人,代表724785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8710000 股的52.2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31人,代表6947844 股股份,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68790000 股的10.10%,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9 人,代表股份6553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4%;出席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569757 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64%,占公司总股本的3.29%。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题审议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的股东 72478544 股 71535633 股 813553 股 129358 股 98.70%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东 6947844 股 6004933 股 813553 股 129358 股 86.43% 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东 65530700 股 65530700 股 0 股 0 股 10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按照上述规定及表决结果,《西藏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说明书》获得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说明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7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