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因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10年11月12日、15日和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交易价格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和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