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23日在公司四号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5,568,71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5.36%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蔡志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齐二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大沧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5,568,713 100% 0 0 0 0 是 2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5,568,713 100% 0 0 0 0 是 3 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155,568,713 100% 0 0 0 0 是 4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55,568,713 100% 0 0 0 0 是 5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55,568,713 100% 0 0 0 0 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