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4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传真等方式发出。2010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变更为公司为其向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公司为参股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同意并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2010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不同意向尔华杰公司提供上述贷款,尔华杰公司申请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变更为温州银行上海分行。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为尔华杰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变更为"公司为尔华杰公司向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 关联董事胡振岭先生、荆云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