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1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10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公司)是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7.5%股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胡振岭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荆云涛先生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公司与尔华杰公司构成关联方,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扩大了与尔华杰公司的交易范围,同意公司与尔华杰公司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数量、金额以满足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原则,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新签署的协议生效时原协议同时废止。 关联董事胡振岭先生、荆云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0-044号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为尔华杰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 同意为尔华杰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 尔华杰公司将以其房产和设备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振岭先生、荆云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0-045号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就关联交易内容向公司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张劲松女士、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认为,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两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上述两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10年9月7日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0-046号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