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9月7日(星期二)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否 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否 (一)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 为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担保。 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0年9月2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四、参会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2、会议登记时间:2010年9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10 电话:0451-84644521 传真:0451-84676205 联系人:李小维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