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现场检查意见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省证监局)于2010年4月20日至23日就公司2009年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发了《关于对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期改正措施的决定》([2010]3号)(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接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对照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 一、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未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从2007年1月1日起,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迁移模型法。按照公司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规定,每季度末销售部门对其管理的应收账款客户逐户调查分析,提出五级分类报告,交风险控制处审核;风险控制处负责日常应收账款所有客户跟踪调查,了解客户信用信息,对每一客户逐一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结合产品销售合同跟踪每笔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鉴定销售部门对应收账款五级分类的真实性、合理性,并出具鉴定意见;财务处根据风险控制处对应收账款五级分类出具的鉴定意见,按迁移模型法计算坏账准备。 整改措施: 公司将在今后年报工作中积累经验,总结不足,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完善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程序,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二、2009年年报中对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应付票据1000万元披露为应收票据1000万元。 在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中误将第十一项财务会计报告(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第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项目名称中对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应付票据1,000万元披露为应收票据1,000万元。 整改措施: 公司发布200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对上述错误立即进行更正。 原为: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上市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 期初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金额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金额 应收票据 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00,000.00 7,900,000.00 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 期初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金额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金额 应付账款 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592,310.11 39,022.00 更正为: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 期初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金额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金额 应付账款 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592,310.11 39,022.00 应付票据 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00,000.00 7,900,000.00 省证监局此次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将按照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管理,加强年度报告披露前审核工作,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