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哈空调 股票代码:6002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61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 权益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0年6月1日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持股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哈空调 指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工业 资产公司 指 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投资公司 指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累计减持18,000,000股及根据哈尔滨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哈国资发 [2010]58号文将130,449,385股股份无偿划转给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市国资委 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61号 3、法定代表人:于明升 4、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2301001008328(1—1)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8750366-3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国有独资) 8、经营范围: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 营与资本运营和管理及国有产权管理;融资与投资;产权收购、兼并及转让;资 产托管。 9、税务登记证号码:230103787503663 10、通讯地址及邮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邮编:150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任 职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1 于明升 男 董事长 230103195709131316 中国 哈尔滨市 2 毕 明 男 董事兼副总经理 230105196604072732 中国 哈尔滨市 3 吴晓亭 男 董事兼副总经理 230103195901192418 中国 哈尔滨市 4 张 波 男 董事兼副总经理 230823196603240635 中国 哈尔滨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6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根据市属经济发展整体规划要求, 减持哈空调18,000,000股,减持资金用于地方产业项目投资;从优化市属工业产 业结构出发,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哈国资发[2010]58号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二户企业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有关事宜的批复》,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行政无偿划 转给工业投资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哈空调股份,工业投资公司 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哈空调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2009年11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刊登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自2007年12月11日至2009年10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哈空调22,102,658股股份,减持比例占哈空调 总股本的7.96%。截至2009年10月15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哈空调股份 148,449,385股,占哈空调总股本的38.73%。 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1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累计减持18,000,000股,占哈空调总股本的4.70%。 截至2010年1月28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哈空调股份130,449,385股, 占哈空调总股本的34.03%。 二、本次变动简要内容7 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1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累计减持18,000,000股,减持比例占哈空调总股本的4.70%。 经哈尔滨市国资委下发哈国资发[2010]58号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二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 转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复,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将持有的哈空调34.03%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给工业投资公司,已于2010年5月31日与工业投资公司就股权划转事项 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哈空调股份。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如下: 时间 减持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股) 2010 年01 月25 日-2010 年01 月28 日 18,000,000 18.20~19.5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8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明升 签署日期:2010年6月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 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哈尔滨市道里区 买卖街25号 股票简称 哈空调 股票代码 6002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哈尔滨市南岗区 西大直街16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实际控制人为: 哈尔滨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48,449,385股 持股比例:38.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 是 √ 否 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证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工业投资公司已就股权划 转事项签署相关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获得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于明升 日 期:2010 年6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