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5月28日下午三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王秀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全体监事投票,选举王秀华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王秀华:女,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1985年7月至1993年5月在内蒙古水利科学研究院,历任研究室副主任、所长办公室副主任、党支部委员、团总支书记;1993年5月至1993年11月在内蒙古水利史志办公室,任副主任;1993年11月至今在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