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29上午十一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温京辉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志雄进行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筹)及整合公司相关房地产经营业务的议案。 随着转让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和收购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95%股权事宜的完成,公司在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医药核心产业的基础上,房地产开发经营将作为公司今后的重要发展产业。基于公司现有产业格局和经营发展思路的调整,为进一步整合公司房地产板块业务,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更加顺畅的管理体系和规划更为良好的经营布局,公司拟独家出资成立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具体名称由工商管理机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中吴置业"),由中吴置业归口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中吴置业拟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独家出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首次出资额为总注册资本的20%计人民币6000万元;余下80%的出资额计人民币24000万元将在一年内缴足。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营销策划、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代理;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土地开发。(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中吴置业设立后,本公司将逐步调整现有的房地产管理架构,持有的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将逐步转入中吴置业,由该公司统一管理。初步计划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上述两家企业的股权转让事宜,股权转让价格按本公司账面成本确定。 本次中吴置业的设立及对公司相关房地产经营业务的整合,是在对公司现有房地产业务情况和管理架构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将医药作为核心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作为重要产业的战略定位而进行的一次资产和管理整合。此次整合有利于公司今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力争在未来将该公司发展成为一个具有资金、人才、管理及品牌等优势的知名房地产企业。 8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8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议案。 8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8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8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上述第1、第4项议案需经公司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9 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成立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筹)及整合公司相关房地产经营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2-1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2、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秘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 388号。 六、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29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1、审议关于成立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筹)及整合公司相关房地产经营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0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