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12上午九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8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8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姜宁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姜宁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文基先生接任公司独立董事。 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8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需经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转让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9月27-2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2、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 号 3、联系电话:0512-65626898 4、传 真:0512-65270086 5、联 系 人:陈佳海 6、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附件: 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2、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5、孙文基先生简历。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12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1、审议关于转让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0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0 年 月 日 附件二: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文基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孙文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 12日 附件三: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文基,作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 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孙文基 2010年 9 月 12 日 附件四: 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孙文基 2、上市公司全称: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孙文基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孙文基 日 期:2010年9月12日 附件五: 孙文基先生简历 孙文基,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政系主任,目前兼任江苏省财政厅特约研究员、江苏省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财政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