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1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25-26日在 北京市大兴区龙熙温泉度假酒店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王志良先生、余涤非先生、张春新先生、许英华女士、王建成先生、胡启毅先生、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胡竞霜女士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良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9票同意通过。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意公司继续发行4亿元一年期短期融资券。 公司此前于2006年10月发行3亿元一年期短期融资券,利率为3.99%;于2009年6月发行4亿元一年期短期融资券,利率为2.75%。 此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按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委托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出口部分产品的议案; 以5票同意通过。(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9票同意通过。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7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6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帐户卡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7日-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京外股东可先将回执用传真、信函方式送达我公司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邮编:100070 3、联系电话:010-63702195 4、传真:010-63702196 5、联系人:张菁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牧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 决权,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各项审议事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如委托人对上述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愿对该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为止。 股东名称: 股东帐户号: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回执 截止2010年6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股,将参加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股东签名(盖章): 201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