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参股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振龙”,本公司持有其39.93%的股权)的通知,知悉根据上海振龙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签订的《千足金-华龙结构化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上海振龙近期以自有资金投资共计人民币16,500万元,以一般受益人加入千足金——华龙结构化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的信托期限为24个月,信托计划投资范围为: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20亿规模以上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国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ETF和LOF)、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式可转债申购)、1天和7天国债逆回购以及银行存款。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