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企业向云南旱灾灾区捐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企业向云南旱灾灾区捐款的议案》,同意根据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冠全先生的提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分别向云南省旱灾灾区捐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壹千伍佰万元整,用于灾情救助,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详细见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5月6日将上述捐赠款汇给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并将通过该基金会转给云南省慈善总会,用于云南省旱灾灾区救助。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