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19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郭恒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同意严曙先生辞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蒲晓东先生的提议,同意严曙先生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正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2日 附件一: 刘正兵先生简历 刘正兵,男,1962年7月11日出生,毕业于安徽中央广播大学,大专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大都会高儿夫俱乐部和上海陆家嘴高尔夫俱乐部经理,现任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 附件二: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刘正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刘正兵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刘正兵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董事会候选人由控股股东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候选人情况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提名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提名刘正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德俊、雷震球、黄晓良 201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