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交易2010年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经书面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大股东确认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其他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除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在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亦未获悉本公司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