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8月19日,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签署了《债务偿还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事项概述 2010年8月19日,本公司与广东粤财签署了《债务偿还协议》,共同达成如下意向: 1、本公司承诺于2010年8月26日前一次性偿还本公司所欠广东粤财3500万元债务。 2、广东粤财承诺豁免本公司所欠广东粤财剩余的5915万元债务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用。 二、协议对方介绍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梁棠,主要经营国有资产,从事信托理财、信用担保、资产处置、股权投资、实业经营、资本运作、资产受托、企业重组和并购咨询等业务。 三、债权债务形成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6年1月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借款9415万元,2006年10月31日,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广东粤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0年8月19日,广东粤财对本公司享有的债权为本金941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用。 四、债务偿还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承诺于2010年8月26日前一次性偿还本公司所欠广东粤财3500万元债务。 2、广东粤财承诺豁免本公司所欠广东粤财剩余的5915万元债务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用。 五、本次债务重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成功,公司将增加债务重组收益5915万元,公司利润总额将增加5915万元。 六、债务偿还协议生效情况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七、备查文件 《债务偿还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