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在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其中朱惠民监事委托浮德海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浮德海先生主持,会议就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选举浮德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浮德海先生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1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