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6日在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9,489,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兴功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王小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选举刘兴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关于选举李克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关于选举熊熙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关于选举水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选举岳建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关于选举刘贤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关于选举王兴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关于选举姜会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关于选举范滇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关于选举陈雪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浮德海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选举周立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关于选举刘世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49,489,12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