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10年12月29日在山东省烟台市幸福中路62号幸福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过传真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调解协议"并签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调解书"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11月3日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一案撤诉的议案》,在办理撤诉过程中,公司多次要求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至今未获得持续经营能力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在法院主持下,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形成调解意向如下: 原告: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一、为弥补原告至今未获得持续经营能力而产生的损失,被告于2010年底前向原告支付700万元作为补偿。 二、被告确认上述补偿不附加任何条件,被告承诺未来不谋求对原告股权的收购、不谋求通过增发等方式成为原告的股东。 三、案件受理费30400元由原告承担。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告不附加任何条件给予700万元诉讼补偿,公司无须支付任何对价,有利于弥补公司因未获得持续经营能力而产生的损失,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故公司董事会同意签署上述"调解协议"并签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法院调解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