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表决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调整本公司与黑化集团公司焦炉气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