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1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4,888,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98%,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公司持有194,781,133股,占总股份的49.95%;流通股股东1人,持有股份10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3%,流通股股东为非关联股东。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审计机构及支付2009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六、以194,888,2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以107,1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10年与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胡凤滨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本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此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