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证监局的整改方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