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二ΟΟ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2、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7日上午9时在东安动力8#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连刚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60,614,9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4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260,614,955 260,614,955 100% 0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260,614,955 260,614,955 100% 0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260,614,955 260,614,955 100% 0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200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4,093,669.36元。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409,366.94元,加上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89,279,631.6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9,963,934.02元。 根据公司2010年现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的持续获利能力,股东大会决定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260,614,955 260,614,955 100% 0 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260,614,955 260,614,955 100% 0 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260,614,955 260,614,955 100% 0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8,721,955 8,721,955 100% 0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2010年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6.3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及借款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260,614,955 260,614,955 100% 0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9.1《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60,614,955 100% 0 0 9.2《对外担保制度》 260,614,955 100% 0 0 10、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260,614,955 260,614,955 100% 0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票 弃权票 反对票 代表股份数 比例%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260,614,955 260,614,955 100% 0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黑龙江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签名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中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