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的表述与营业执照有差异,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的审批权限规定也不够明确,并且公司增加《证券日报》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并考虑到今后可能发生的变化,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贸易;对外投资;项目投资;仓储运输;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的销售;经营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和业务,经营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等产品及相关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 第一百零六条 增加: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之后,增加"对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作出决议; 其他项的编号顺延。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