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10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9]20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801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988.42万元后,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5日划入本公司在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201000057812673)人民币88,812.58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812.58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9年6月9日出具了中准验字(2009)第50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0,498.22万元(包括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9,054.88万元);2010年1-6月份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4,211.78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合计已投入项目34,710万元,其中:宣城美都新城项目累计投入17,533万元,灌云美都新城项目累计投入14,798万元,琼海半岛花园项目累计投入2,379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34,71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2,71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45,29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本公司2007年8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08年1月1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2009年6月4日,本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存款账户为:20100005781267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存款账户为:12052800190011618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存款账户为:070601421000558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存款账户为:17803001070192。 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56.19 定期存单 20,050.0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营业部 募集资金专户 355.85 定期存单 13,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779.52 定期存单 7,000.2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667.88 定期存单 4,000.00 合计 46,009.73 截至2010年6月30日,上述账户资金存储余额为46,009.73万元,与截至201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45,290万元相比差额为719.73万元,差额部分为募集资金帐户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09年6月,本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截止2010年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1-6月 编制单位: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11.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71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宣城美都新城 否 42,000 42,000 7,250.08 17,53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灌云美都新城 否 28,000 28,000 5,040.69 14,79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琼海半岛花园 否 18,000 18,000 1,921.01 2,37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88,000 88,000 14,211.78 34,71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09年5月31日预先已投入金额9,054.8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仅指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入使用的金额。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取得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