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虹日)、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华虹NEC)增加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关联人回避事项 本公司参股上海虹日,与上海虹日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香港海华有限公司参股华虹NEC的控股股东华虹半导体有限(香港)公司,本公司与华虹NEC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赵贵武先生、李兆明先生、马玉川先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回避表决。 由于本次增加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未超过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形成的日常销售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0年3月27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经201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为9,750~14,550 万元。 随着半导体行业的复苏,公司销售收入的扩大,公司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如下: 1、预计公司2010年与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间的销售关联交易的金额在原额度400~600的基础上增加100~400万元。 2、预计公司2010年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间的销售关联交易的金额在原额度2,500~3,500的基础上增加500~1,500万元。 以上共计增加201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600~1,900万元。由于本次增加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未超过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0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贵武先生、李兆明先生、马玉川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阳令南先生、陈德先生、张树丹先生已在会议召开前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程序合规性及公平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虹日是由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 东棉电子和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共同出资于1997年6月成立,法定代表人:顾晓 春,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其股东情况如下: 由于本公司参股上海虹日,与上海虹日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上海虹日从事电子产品、半导体产品等有关的国际贸易,以提供稳定、专业的电子零部件供应链服务和基于技术及市场需求的产品推广能力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大型电子整机厂商服务,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协助厂家改善设计,降低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2010年上半年,本公司与上海虹日发生的销售关联交易金额为360万元。 预计2010年全年本公司与上海虹日发生的销售关联交易金额为500~1,000万元(未含税),占本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为10~20%。本公司与上海虹日之间货物销售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在信用期内以现金按时结算货款。 (二)关联方--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 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由华虹集团与日本NEC公司于1997年7月合资设立,法定代表人傅文彪,注册资本89,408万美元。2005年,华虹NEC经改制为外商独资企业,其100%控股股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香港)公司。 由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香港海华有限公司持有华虹NEC的控股股东华虹半导体有限(香港)公司的11.22%股权,本公司与华虹NEC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华虹NEC是拥有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线(0.25及0.18微米技术)企业,主营设计、开发、制造(硅片加工)、销售大规模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支持。 2010年上半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华有限公司与华虹NEC发生的销售关联交易金额为2,073万元;预计2010年全年将发生销售3,000~5,000万元,交易占本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为30~48%。 本公司与华虹NEC之间货物采购销售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在信用期内以现金按时结算货款。 三、定价说明 以上销售交易均依据市场公允价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非关联方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形成的日常销售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长期从事国际电子贸易业务,尤其是在日本等海外市场具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拥有目前国际上主流的0.25及0.18微米技术;本公司向两家关联公司提供集成电路产品,有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市场,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签署书面框架合同,具体交易按照合同定单执行。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共享资源,提高盈利资产配置,在配合公司主业的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及效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随着半导体行业的复苏,公司增加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0~1,900万元。我们认为公司增加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金额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