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两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10年5月12日印发的批复文件。《关于核准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15号)核准本公司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关于核准豁免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要约收购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16号)核准豁免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需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依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