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4日上午9时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会议相关资料于201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1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9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法,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黄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