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7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1日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具体内容于会议召开前5日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一)审议《取消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煤基活性炭项目"专项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为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房开发贷款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两项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10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述第(三)项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0年11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办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芦永琴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电话:0952-3671799 传真:0952-3671799 邮编:753202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Ο年十一月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