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宁国资发[2010]109号),同意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特此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日